建立长效机制 打造“头雁”工程
——天水市麦积区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
的实践与思考
中共天水市麦积区委副书记 马兆让
近年来,天水市麦积区坚持实施“头雁工程”,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着力在六个方面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注重加强教育培养人。一是加强信念和宗旨教育。坚持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轮训,使他们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克服不想当干部、不愿当干部、不敢当干部以及当村干部“没位子、没面子、没票子”的思想,真心实意地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二是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加强村党支部书记致富技能培训,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使他们由单纯事务型、管理型的干部变成业务型、技术型的多面手,成为科技致富的带头人。三是加强村党支部书记法律法规教育。让村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人。在选人用人上要坚持标准。按照四中全会“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和“一好双强”的要求,选用村党支部书记应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能够宣传政策,影响和带动一群人,是一个有影响的人;能够伸张正义,为人正派,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能够关心集体、关爱他人,是一个热心人;能够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是一个明白人;能够带头学习,掌握实用技术,勤劳致富,是一个能干人。
在班子的选配上要吃透村情。对于党员个人素质高、队伍强的村,通过“选”的方式配备村班子;对于村主任工作能力强,为人正派,群众基础好的,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推”,实行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对于党员队伍老化,人才断层,后继乏人的,下派机关干部“兼”,打破村界和身份界限“公选”,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
要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通过党员群众推荐、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社会公示、党委审定等程序,按照一定比例建立了村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实行跟踪培养、动态管理,为选优配强村班子储备了优秀人才。
建立激励保障机制留住人。一是解决干有所得的问题。制定出台《麦积区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村干部报酬近三年来年均增长43.6%。二是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为现任所有村干部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连续任职20年以上且正常离任的村干部,每人每年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三是解决干有前途的问题。选举17名村党支部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委员,推选80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入“两代表两委员”行列,12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成为乡镇公务员,其中4名成为乡镇领导干部。
创造宽松环境吸引人。一是把选派干部驻村蹲点制度化。农村党支部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要把派干部蹲点驻村加强教育、解决问题的活动制度化,借助外力提高村支部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二是把为村干部排忧解难制度化。做村干部坚强的后盾,特别是对那些有家族势力的村,要主动排查,坚决支持村干部开展工作。对那些因泄私愤对村干部打击报复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严惩。三是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度化。帮助村党支部书记理清思路,选准突破口,调整产业结构,并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村党支部书记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加强能力建设塑造人。村党支部书记要熟悉和掌握党的农村政策,提高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善于用政策凝聚人心,用政策推动工作;村党支部书记必须增强市场意识,掌握市场规律,提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组织和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加速农业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进程,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村党支部书记一定要加强文化知识和实践知识积累,提高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的能力,教育和引导农民以科学的方法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村党支部书记有责任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村党支部书记要及时了解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情况,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善于采取说服、教育、引导、示范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强化监督机制约束人。一是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村党支部书记围绕五项职责,提出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与乡镇党委签订责任书,并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二是实行绩效考核机制。健全落实《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每半年组织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称职、基本称职的,分别按120%、110%、100%和80%的比例发放绩效工资,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并列入公选或改选范围予以调整。三是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坚持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制度》、《下派干部管理办法》和《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制定实施《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促进规范办事。建立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制度,健全进出有序的村干部任用机制。四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四议三双”民主决策制度,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决策时,按照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实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员和群众评议村“两委”、村党组织和群众评议党员,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村党支部书记决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