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刘 健)兰州新区近日制定了《兰州新区鼓励金融业发展优惠政策》,出台22条鼓励和推动金融业发展的优惠性政策。这是记者近日从兰州新区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兰州新区有关负责人介绍,《优惠政策》适用于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二级分支机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注册在兰州新区的财务公司、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同时,未在兰州新区注册但为兰州新区企业或机构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同样适用。新区还对新设立或引入的金融机构总部、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以及其他作为独立纳税主体的金融机构,给予“一企一议”的特殊优惠政策。
兰州新区还将设立鼓励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从金融机构的引入和设立、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金融风险防范、金融创新等方面予以奖励,奖励对象包括机构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