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郝冬白)9月23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潘锡光涉嫌受贿案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据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从1998年至2002年,潘锡光涉嫌受贿11起,总数额达93万元。主要涉及兰炭公司焙烧炉大修工程招标、住宅楼工程承建、照顾浙江一位女商人的生意、为紧俏产品批条子、插手报废车辆处理等事宜。
潘锡光受贿的金钱,一笔8万元送给女友陈某,一笔7万余元托别人保管、一笔10万元投资他人公司,案发后其家人退赃7万余元,总共追回32.28万元。同时,潘锡光主动申请,用其在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街道萃英门附近住宅楼一套及室内物品退赔抵顶赃款,侦察机关委托甘肃省物价认证中心对此楼房及室内物品进行了价格鉴定,鉴定结果为67.63万元。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潘锡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受贿人民币93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认为,潘锡光在侦查阶段能够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应以自首论。日前,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开审了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案件备忘
4项工程招标捞到“感谢费”25万
2000年春节前,兰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经理李某为了承揽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炭公司)3号焙烧炉大修工程,给潘锡光送了人民币5万元。在潘锡光的关照下,李某顺利地参加了兰炭公司3号焙烧炉大修工程招标,与其他两个公司共同完成兰碳3号炉的大修工程。
2001年春节前,李某为感谢潘锡光在承揽3号焙烧炉大修工程上帮忙和2001年能够继续承揽兰炭公司焙烧炉大修工程,又给潘锡光送去人民币5万元,潘予以收受。在潘锡光的帮助下,2001年5月,李某承揽到了兰炭公司2号焙烧炉的大修工程。
2001年国庆节前,李某为了承揽兰炭6号街坊职工住宅楼工程,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人民币送到潘锡光家中,潘予以接受。之后,潘锡光给主管基建工程的副总经理邵某打招呼,让李承建了兰碳6号街坊职工住宅楼工程。
2002年1月,李某为了承揽兰炭5号焙烧炉大修工程,以拜年为名,到潘锡光家中送去人民币5万元。在潘锡光的帮助下,2002年7月,李顺利地承揽了兰炭5号焙烧炉大修工程。
“照顾”温州女商人“笑纳”36万巨款
1999年7月、8月,与兰炭公司做石墨电极生意的浙江温州某高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朱某(女),为了和潘锡光拉关系,一天晚上,朱到潘锡光家,提出将兰炭公司当年的产品订货会放在温州举办,并送给潘锡光人民币5万元,潘予以接受。经潘锡光同意,当年兰炭公司订货会地点确定到温州并如期举行。
2000年春节前,为感谢潘锡光使她与兰炭公司的生意得以进行,以及兰炭公司将1999年在西宁特钢厂的723万元债权下浮40%转让给她,朱以拜年为名,送给潘锡光人民币5万元。2001年春节前,朱为感谢潘锡光对她生意上的关照,将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3个农业银行活期存折送到潘锡光家中,潘予以收受。
2001年10月份,朱某为了让潘锡光继续对她的生意予以关照,让其女儿赵某借潘锡光之女潘某在杭州举行婚礼之际,送给潘锡光人民币6万元,潘予以收受。
2002年春节前,朱某为感谢潘锡光使其在兰炭公司生意扩大和进展顺利,送给潘锡光10万元的农业银行活期存折一本,潘予以收受。
批出厂价产品获得“支持费”24万
1998年1月,潘锡光以兰炭公司法人之名,为承包兰州市红古区某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的薛某从农业银行红古办事处担保贷款400万元用于经营活动。1998年5月,经潘锡光同意,以兰炭公司总厂出厂价批给薛某炭化硅600吨,为薛某牟利37万多元。薛某为了感谢潘锡光对他的帮助以及进一步取得潘锡光的支持,1999年1月的一天晚上,薛某给潘锡光送去人民币24万元,潘锡光予以收受。
2001年,兰炭公司下属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薛某的公司借款500万元,年息20%,潘锡光予以认可。
插手报废车辆8万元“回报”送女友
1998年上半年,兰炭公司有5辆车到报废期,时任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夏某,向潘锡光提出把5辆车交给他处理。潘锡光同意并让夏某处理后给他10万元好处。
1998年5月,夏某通过其朋友卢某在兰州办理了5辆车的假报废手续。之后,兰炭公司将其中一辆车送给兰州市红古区某单位,夏某将2辆车送给了卢某,剩余2两辆车向社会销售,得款11万元。1998年年底的一天,夏某在潘锡光办公室送给其8万元,潘锡光将8万元当场送给其女友陈某。
本报记者郝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