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11月17日讯(记者吕宝林)记者今天从省纪委获悉: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临夏州广河县委原书记马宗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省纪委日前对广河县委原书记马宗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马宗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滥用职权,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巨额家庭财产来源不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