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
王玺玉出席 决定任命孙雪涛为陇南市副市长并代理市长
陇南日报报道 (见习记者 许成儿) 8月5日,陇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武都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玺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跃章、赵卫、樊先志、王安顺、蔡勤学,秘书长刘高潮及委员共3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孙雪涛,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全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芙贤,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室委副主任、调研员,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等43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陇南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0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10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5·12”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经验和启示的调研报告、市司法局关于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采取票决方式,决定任命孙雪涛为陇南市副市长,并决定代理市长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会上,孙雪涛作了任前供职发言。他说,这次会议提名我为陇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人选,这是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当我踏上这方热土,就为各级干部奋发图强的干事创业激情和广大群众自强不息的坚韧性格所感染,更为能够投身陇南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伟大实践而自豪。如果我的任职获得通过,我将以饱满的激情尽快融入到陇南的广大人民群众之中,融入到陇南的建设事业之中,只争朝夕,竭尽全力,全身心地做好工作,不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1年8月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孙雪涛为陇南市副市长。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许文海辞去陇南市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11年8月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陇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许文海辞去陇南市市长职务的请求。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孙雪涛为陇南市代理市长的决定
(2011年8月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和《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经陇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孙雪涛为陇南市代理市长。
孙雪涛同志简历:
孙雪涛,男,汉族,1966年10月生于安徽太和,中共党员,环境科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1年5月以来,先后在水利部国际和科技合作司、办公厅、水资源管理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