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缓解医院核酸采样人员短缺状况,经研究决定,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核酸采样临时用工人员1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学历条件
临时核酸采样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毕业,取得执业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核酸采样工作。
2.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0CM以上,本人已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招聘。
1.未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2022年10月19日(星期三)通过“天水在线”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日12:00结束。
报名人员需网上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下载并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内容填写《招聘核酸采样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学籍验证报告等扫描件。
3.健康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阴性合格证明截图。
将以上材料合并以“核酸采样+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dsrmyyrsk@126.com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核:线上报名结束后医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审查审核,请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学籍验证报告原件于2022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到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面试完成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招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及个人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
(七)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临聘人员,拟临聘人员由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在院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待遇及服务周期
临时用工上岗期限为自录用之日起2个月,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工资1720元及值班费与夜班费。临时用工期间为用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对用工期间表现优异者,可择优录用为合同制职工。
五、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考生应严格做好自我防护,扫码进入医院,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院区。请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如有外出史或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及时报备,不得虚报瞒报。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取消考生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考生来院时应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场所码、身份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三)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8-2691064
监督电话:0938-2691610
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一: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临时核酸采样人员健康旅居承诺书(点击下载)
附件二:招聘核酸采样临时用工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