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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四项措施积极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图)
(2017/12/20 9:01:49)  来源:天水市食药监局  打印本页

  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是提升“肉菜”安全保障水平、提振群众消费信心的重要抓手,是食药监部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履行监管服务职责的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食药监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部署,按照“两区创省级,县局创市级”的创建目标,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指导培育各县区大型商场超市积极参与“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构建了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实现了惠民、便民、利民的工作目标。在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方面,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全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的工作目标,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纳入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创建和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坚持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指导、同考核。市县食药监部门年初认真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对创建标准进行了量化,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扎实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每个县区至少培育2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食药监机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靠前抓,通过各层次的创建,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为充分发挥“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是源头严防、质量严控,全力打造“三个放心”。通过资质审查确保源头放心。源头严防是放心肉菜的重点环节。市县食药监部门积极指导17家参与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单位通过开展供货商资质清理行动,选择与经营资质合法、快检能力健全、合格证明文件齐全、电子追溯系统完善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确保源头放心。通过全程追溯达到责任传递放心。通过推动超市落实“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直接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生产基地和生猪屠宰厂对接,减少肉菜流通环节的同时,全面落实天水市《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要求,所有进入超市的食用农产品必须提供批次产地证明、销售凭证或检验检疫证明等质量责任传递证明文件,实现源头可追溯。对超市内销售绿色、有机或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的,全面实施专区专柜销售,并公示真实有效的认证证书,公开承诺符合认证时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让消费者对购买的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到销售全过程一目了然,达到责任传递放心。通过检验检测达到质量安全放心。天水市食药监局充分发挥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功能,对不能提供随货同行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实行入市登记、抽检快检和信息公示,对检验不合格的,一律禁止销售。2017年共完成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9360批次,检测合格率98%。

  三是强化采购销售各环节质量管控,全面落实“四个标准”。采购过程标准。所有示范超市如实记录供应商种养殖基地、种养殖企业、销售者等供货者名称,农产品品种、产地等信息,做到来源可查;积极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和“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使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生鲜肉来自合法屠宰企业。经营过程标准。示范超市按照食用农产品经营过程规范的有关要求,强化肉菜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机制,对肉菜等食用农产品种养殖、采摘、屠宰、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进行风险分析,积极防控风险;自觉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对肉菜开展自检工作。主体信用标准。示范超市重视诚信建设,认真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门店的显着位置和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的标准和承诺,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设置公示牌公开肉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以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方面信息。示范引领标准。示范超市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设立有机食品、绿色农产品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更加严格的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经营过程规范。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创建目标落到实处。各县区食药监部门积极指导创建单位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管理人员,充分发挥管理机构职能作用。17家创建单位建立了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审查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库存食品定期清理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理制度、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7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监督指导创建单位配备或更新了具有与所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相适应的贮存、陈列、销售等设施设备,做到分类贮存、陈列和销售,避免了不同品种、不同来源的食用农产品混杂或者堆放,防止交叉污染。各创建单位对首次签约的供应商100%进行审查,并对其他供应商按一定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指导17家示范超市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设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并确保销售的所有肉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家培育创建的示范超市均设置了三个“公示栏”即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食用农产品准入信息公示栏和生鲜肉类柜台公示栏。规范了食用农产品信息标签,设置了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公示牌、温馨提示牌和意见箱,方便了广大群众。

  全市2017年共培育“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7家,目前申报创建的2家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正在接受省食药监局考核验收,申报创建的7家市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即将接受市级考核验收。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提升了全市超市“肉菜”质量安全水平,构建了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下一步,天水市食药监局将按照“属地管理、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全市大型超市向已经创建的示范超市对标看齐,积极申报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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