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云南省纪委在官网发布案件通报,大理剑川县副县长李新奇在组织考察期间,因隐瞒真实年龄,被党内警告。
云南省纪委通报称,大理州剑川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新奇在组织考察期间,未如实向组织报告自己真实的出生日期,隐瞒真实年龄。经大理州纪委审议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新奇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