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陈柏槐立案侦查】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依法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个人履历】
陈柏槐,男,1950年(庚寅年)8月生,湖北武汉人,湖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
1971.11—1974.09 新洲县旧街区农业技术员;
1974.09—1976.09 黄冈地区农业学校学习;
1976.09—1978.10 黄冈地区革委会农办干部;
1978.10—1982.09 湖北省委农办干部;
1982.09—1985.07 华中农学院农经系农业经济管理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7.05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干部;
1987.05—1991.02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副处长;
1991.02—1995.03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处长;
1995.03—1997.06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
1997.06—2000.1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7.09—1999.01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0.11—2002.05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2.05—2003.0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01—2003.02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年2月,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年10月—2006年1月中央党校第45期进修二班学习)。
2009年1月—2013年1月,湖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3年11月19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