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彭美 实习生刘静 发自北京 近日,中纪委下属的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了《战后日本的腐败与治理以震撼政坛的四大腐败案为例》一书。该书认为,日本政府特别注意治理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有切身体会的腐败问题与行业不正之风,值得中国借鉴。“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要优先治理,加大整治和改革的力度。”
据了解,该书由中纪委一名普通干部撰写。
群众身边的腐败应该优先治理
《战后日本的腐败与治理以震撼政坛的四大腐败案为例》一书对二战后日本四大著名的腐败案(昭和电工公司行贿案、造船业集体行贿案、洛克希德公司跨国行贿案、利库路特公司行贿案)进行了深入剖析。
书中认为,虽然日本政界高层腐败丑闻不断,但日本社会总体稳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日本政府注重解决老百姓看得见的腐败,较好地消解了日本老百姓对于腐败丑闻的不满。
比如,日本公务员出门办事,如果不是礼仪性公务,通常乘坐地铁或是公共汽车。2008年,日本国内供公务员乘坐的公车约为8万辆,仅占日本全国汽车总数的0 .1%。与此对比,2012年,北京的汽车保有量超过500万辆,但截至2010年底,北京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实有数达到了6.2万辆,与日本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书中提出,2008年以来,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热点事件曝光的重要平台和独立源头,网络监督多数曝光的还属于群众身边的腐败,通过网络曝光发现的腐败大案要案还是极少数。因此,网络曝光、网络监督在我国异乎寻常的快速增长,恰恰说明老百姓对于直接侵害他们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非常不满。在这一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要优先治理,加大整治和改革的力度。
严格约束公权力对经济领域不当干预
书中认为,日本二战后的四大腐败案件发生的领域并不相同,这种变化与战后日本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权力与微观经济切合点的变迁密不可分,而这种特点同样适用于中国。1978年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领域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
在日本的四大腐败案件中,发生于1948年的昭和电工案里,由于政府直接管制微观经济导致能够左右企业生产配额、政策性贷款额度的政府官员、银行高管成为腐败高危人群;发生于1954年前后的造船业集体行贿案中,决定是否给予企业“行业补贴”的国会议员和政府官员成为贿赂对象;1976年的洛克希德案中,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提升,国民消费实力增强,掌握采购大权的官员和企业家成为跨国商业贿赂的“主力公关对象”;而1988年的利库路特案中,由于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金融环境的变化,房地产业特别是土地等资源领域腐败易发多发,行贿的形式也从现金变成了更为隐蔽的即将上市公司内部股的认购权。
与此对比,中国的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价格双轨制导致的“官倒”现象;90年代出口配额和价格管制导致海关监管领域腐败,以及随后多见于报端的与信贷相关的金融领域腐败问题;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消费领域(商业贿赂)、资源领域(土地、矿产资源的出让)的腐败问题开始凸显。
书中称,越是市场经济发展快,财富增量多,同时也是监管制度不合理、不到位的地方,就越是腐败易发高发的领域。而事实证明,通过削减行政审批权等改革措施,严格约束政府公权力对经济领域的不当干预,是铲除腐败滋生土壤的有效办法。
书中认为,理论研究和实务机构应该加强腐败领域的前瞻性研究,对消极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变化和转移进行探讨,从宏观层面提出加强顶层设计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党委政府等决策部门。
预防腐败关键不在于纸面上的制度
书中同时认为,预防腐败的关键不在于制定纸面上的制度,而在于抓落实。
书中称,必须依靠制度的完善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用法治的思维根除权钱交易的暗箱操作,已经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但不论是日本还是中国,不论是反腐败的一般行政规章还是法律法规,如果得不到切实可行,其危害更甚于法律或制度不完备,最终使源头治理腐败的努力付诸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