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昨天,海南省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精减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决定实行“无会月”“无会周”制度,每年5、6、8、9月和每月第二、第四周一般不召开全省性会议。
《意见》决定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视频网络会议,减少和避免集中开会、层层开会。除省委全会、省政府全体会议、贯彻落实中央重要部署和安排全省性重要工作的会议外,一般不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省直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除法定会议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70人。
海南省规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2小时。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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