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的规定, 10月25日,新当选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县法院院长,在与会人员的见证下,一同向宪法庄严宣誓。
县委书记贾忠慧监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令建民、县委副书记任佩光主持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现场,国徽高悬,庄重严肃,宣誓人员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神情庄重,齐声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仪式之初衷不忘,宣誓之承诺永记。铮铮誓言,字字句句透着坚定,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向全县人民作出的一份庄严承诺。
宣誓仪式结束后,新当选的人员纷纷表示,将牢记誓言,牢记职责,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期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