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6月2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王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下午在兰州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廷礼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胡焯、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48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修订)、《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修订)、《甘肃省气象条例》(修订)、《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甘肃省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条例》(修订)、《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订);表决通过了关于7件废止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5件报批的法规和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党代会精神在人大工作中落实落地。要围绕主题主线履职尽责,把学习贯彻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和落实工作的本领。要围绕发展大局履职尽责,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去定位、谋划和推进。要围绕目标要求履职尽责,明确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领域的着力重点。要围绕职能定位履职尽责,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同人大工作情况和职能特点联系起来,用更高质量的人大工作服务保障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要围绕提升质效履职尽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本领,提升工作质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人大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程晓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本次会议决定任命和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宣誓。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6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9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7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2001年1月7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2年6月1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8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1991年7月3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5年9月23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1997年7月30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19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1997年7月30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0年7月25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 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2005年9月23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0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2003年11月28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1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2003年11月28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3年11月29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2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信访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信访条例》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甘肃省信访条例》(1992年6月30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2年7月26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2006年9月28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建、孙雪涛、刘长根辞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决定:接受余建、孙雪涛、刘长根因工作变动辞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锡明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郝觉民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王佳谊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晓光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龙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云生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蒋昱程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兴隆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免去:
吴少先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兴隆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宋巍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魏漪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汪平瑜的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韩志刚的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吴新峰的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黄瑞雪为甘肃省公安厅厅长。
决定免去:
余建的甘肃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2年6月2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龚昌明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