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春明、苏孝林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甘政任字〔2014〕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陈春明任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长级),免去其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免去苏孝林的甘肃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涉及企业职务任免的,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4日
抄 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查院,各人民团体;各市、自治州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