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访谈】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扎实推进财税改革
——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解读财税体制改革重点
编者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符合中央精神、符合省情实际的改革思路、目标和措施。财税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历次经济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和突破口。为此,我们就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专题采访了省财政厅张勤和厅长。
本报记者 卢吉平
重点一: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核心是按照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要求,加快建立三者有机衔接、相互制衡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
记者:如何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张勤和: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我国财政制度建设的里程碑。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其优势正在削弱,逐步暴露出一些无法回避的突出矛盾,主要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不够,不利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人大监督;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功能明显弱化;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明晰、不规范,存在“财力上收、事权下压”的现象;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过多、规模过大、资金分散,不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等。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就是要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全部纳入政府预算体系,完整反映政府管理资金的收支全貌。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预算监督制衡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真正做到把该花的钱花到位、见成效。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不仅要公开财政支出情况和“三公”经费等账目,还要更多地推进政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既能看得懂,又能知晓政府把钱花在哪里、合不合理。
记者:《意见》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进一步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请问这句话怎么理解?
张勤和:这是一项重大的机制变化。以往人大审核预算的重点是收支规模和增幅、当年预算是否平衡,但对财政支出所承载政策的可行性及相应的预算规模却关注不够。今后,审核财政预算的重点不仅要关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还要向具体支出预算和相应的政策进行拓展。具体讲,税收不再是任务,而是预期,该收多少就收多少,从而避免经济下行时各级政府为了完成收入硬性指标而收“过头税”,也防止经济过热时有税不收,“藏税于民”。这样做,既利于依法治税,又可以增强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及时性。同时,更加关注支出预算管理,考虑钱该不该花?花多少?花的结果怎么样?逐步实现各级财政理财观念由“重收入、轻支出”向重管理、重绩效转变。
记者:您刚才谈到税收不再是任务,而是预期,那么财政收支还需要实现收支平衡吗?
张勤和:当然需要。收支平衡是财政运行的理想状态,改革的方向是更加注重政策的延续性,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规划,改变对一些重大事项一年一定政策的做法,实行中长期重大项目事前论证,增强财政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同时,要硬化预算约束,谨慎配置财政资源,抑制过度支出。当年超收收入原则上不安排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在一个周期内地方原则上不得编列赤字,执行中发生的赤字,可用过去和今后的盈余弥补。
记者:对甘肃这样一个欠发达省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着力点在哪里?
张勤和:我认为关键在转变理财思路,必须以全新的思路推动财政改革发展。我们在大力争取中央支持的同时,必须清理、整合、规范交叉重复、方向类同、性质相同、多头管理、分散使用的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同时,还要创新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参股担保、以奖代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撬动各类社会资金,有效放大建设资金总量,全力保障为民办实事、“3341”项目工程建设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到实处。同时,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绩效为导向,围绕财政资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财政资金运行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重点二:完善税收制度。核心是完善地方税体系,配合中央全面推进各项税收制度改革。
记者: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我省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张勤和:按照现行体制,税收政策由中央制定。我们落实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配合中央全面推进各项税收改革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同时,按照中央统一要求,清理规范省内各级政府对企业和个人财税优惠政策,有明确期限的要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期限的要规定政策终结的时间点,对违反法律法规的限期整改、一律取消;今后不能再违规出台新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以维护税法的权威性、统一性,促进资源合理流动和市场公平竞争。
重点三: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核心是按照事权划分承担和分担相应支出责任。
记者:如何理解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
张勤和:目前,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存在职责不清、互相挤占或“两不管”等现象,一些事关全省利益、涉及多个地区、应该由省级负责的事务,交给了市县;一些地方性项目,省级却承担了较多的支出责任;一些事项省与市县共同管理,职责重叠,无从问责。下一步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按照中央和省事权划分原则,细化省以下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界定省以下政府“做什么、不做什么”,进一步明确支出责任。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赋予市县相应财力,保证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同时,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兼顾公平和效率,进一步调整完善省与市县财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