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 秦 娜)《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10月1日起实施。为了营造实施《旅游法》的良好氛围,省旅游局于近日正式启动全省旅游市场大检查暨2013年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此次活动将持续到10月7日,主要针对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强迫购物、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等进行重点检查,并按照《旅游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重罚。
此次旅游市场大检查,将重点检查无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导游、领队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务活动,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以及擅自提高门票价格及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行为。
此外,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下列行为也将进行严肃处罚:旅行社未与聘用的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未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未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举动,旅游经营者虚假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