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 (记者王朝霞)为加强对全省蔬菜市场的调控,进一步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保障全省冬春季节城市蔬菜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近日,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各市州将按照本市州城区人口每人每天消费0.5公斤蔬菜、保证7天消费量的标准,建立蔬菜储备动态库存。
目前,兰州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部委《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要求,已建立了7000吨的冬春蔬菜储备。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各市州也将建立冬春蔬菜储备,主要品种包括大白菜、萝卜、胡萝卜、土豆、洋葱、圆白菜等耐贮存、易周转的蔬菜,并根据本地消费习惯和储藏能力,因地制宜调整蔬菜品种。实施时间原则上为每年12月初至次年3月底,各市州可根据气候变化及消费特点确定具体起止日期。以调运便利的城市中心区储备为主,近郊产地储备为辅。将选择便捷高效和成本低廉的储藏设施,合理把握蔬菜收储节奏,以防止因储备需求和市场需求叠加推动菜价大幅波动。
我省冬春蔬菜储备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政府委托、企业运作、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和扶持”的方式,发动骨干蔬菜流通企业承担储备任务,依托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在城市近郊实施产地储备,鼓励一定消费规模的机关、学校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冬春蔬菜储备。承储企业要服从政府安排调度,确保储备蔬菜调得进、存得好、销得出。为使承储主体更好地服务于政府调控,我省决定对冬春蔬菜储备实行专项补助,按照实际储备量以每公斤最低0.5元的标准对承储主体在储备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给予货币补贴。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市州,按照核准的实际储备量,以每公斤0.25元的标准发放省级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