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接受孙兆麟等辞职的请求的决定 2011年11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接受: 孙兆麟辞去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伟辞去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其功辞去武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炜辞去平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