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同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20名机关工作人员(5名博士、10名硕士研究生、5名男性法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七项条件和以下资格: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身体健康。
4.博士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法学类专业;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法学类专业9名、计算机工程专业1名;
司法警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公安类专业、男性。
5.具有公务员身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二、公开选调工作程序、办法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知识测试、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0日—11月17日。
2.报名所须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8张。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有困难者,可登录中国甘肃法院网站(http://www.chinagscourt.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印章后,会同报名所需证件传真至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传真号:0931—2196827、2196829)。11月19日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及照片,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地点
金鹏大厦407、409房间(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4188号)。
(二)知识测试
知识测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内容为法律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定于11月20日上午9时至12时,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体能测评、组织考察
按照知识测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增加体能测评内容,测评工作由省法院组织进行。
经体检、体能测评合格后,确定考察对象。体检、体能测评、考察被淘汰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研究决定
拟调入人员,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后,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批准,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选调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931)8532091
联系电话:(0931)2196827、2196829
联系 人:张延纲 刘江林
查询网址:http://www.chinagscourt.gov.cn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