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我省市、县、乡换届工作将于7月份全面展开,这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省上下对换届工作高度关注。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就换届中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一些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这次换届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准备情况。
答: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我省市(州)、县(市、区)、乡(镇)三级党委换届总体上从2011年7月开始,至2011年11月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为:乡(镇)党委2011年6月先进行试点,7月至8月换届;县(市、区)委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换届;市(州)委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换届。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也将同步进行。
为了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我们从5个方面进行了认真准备。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以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组工干部为重点,加强对中央精神和换届政策的传达学习,全面掌握中央和省委有关换届工作部署和要求。二是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指导。省委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任副组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蒋文兰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德刚为领导小组成员。省委组织部相应成立了市县乡换届工作机构,建立了部务会成员换届工作联系点制度,由部务会成员任组长,组成7个联络指导组,每个小组联系2个市州,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所联系市州的换届工作。三是统筹谋划市县乡三级换届。要求在换届工作中,注重“六个统筹”,即:统筹好党委换届与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统筹好市、县、乡三级换届,统筹好这次换届与上次换届和下次换届,统筹好换届工作与省委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统筹好换届工作和各项组织工作任务,统筹好换届政策的一般性要求和特殊性要求的关系。四是开展了“百名组织部长进千乡”活动,认真进行调研分析,做好换届各项准备工作。省委组织部7个调研组深入到14个市(州)的35个县(市、区)和66个乡(镇),真心倾听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工作的意见建议,广泛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规定。五是加强换届纪律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与省纪委联合召开全省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对严肃换届纪律进行部署。
问:请问这次换届,中央和省委在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上有什么要求?
答:做好换届工作,最重要的是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好干部、配强班子。中央和省委强调在这次换届中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这也是用人的根本导向。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二是坚持服务科学发展的导向。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又好又快发展、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三是坚持重视基层导向。注重选拔具有基层领导和工作经历的优秀干部,特别是选拔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注重谋长远打基础的干部。
要通过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要使选拔出来的干部让组织放心、党员信任、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问:请问省委在统筹市县乡换届方面有什么总体考虑?
答: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注重科学谋划,坚持统筹兼顾,有效推进换届的各项工作。一是时间安排上做到合理摆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换届自下而上、适当集中安排和党委换届在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之前进行的要求,统筹考虑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换届,做到合理安排、压茬进行、有序推进。二是人事安排上通盘考虑。坚持自上而下制定人事安排方案,党委领导班子换届人选与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法检“两长”换届人选通盘考虑、一次考察,分步实施、合理配置。三是班子配备上突出资源统筹。坚决执行中央政策规定,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条件,全面落实班子配备要求。选人标准上不降格以求,结构要求上不随意变通。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坚持在全省、全市、全县范围内统筹优秀干部资源,注意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努力使领导班子成员在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合理搭配,做到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四是代表委员推选上注重相互衔接。保证代表、委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注意推荐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尤其注意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改善代表、委员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五是组织指导上坚持上下联动。各级党委既要精心组织好党委自身换届,又要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领导,确保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问:请问这次换届中,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这次换届,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主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一,规范换届人选提名办法。一是坚持对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提名,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对新提名人选进行差额考察。二是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提名候选人。三是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人员的范围,科学分析和运用推荐测评结果,综合考虑岗位需求和干部近年考核评价情况、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等因素,既尊重民意,又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第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中央要求,要认真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要求。注意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意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坚持并完善差额考察、延伸考察,扩大考察谈话范围,提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质量,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以及巡视、审计、统计及部门(行业)专项考核结果,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改进和完善实绩分析、民意调查等办法。完善考察预告、考察对象公示等制度,增加考察工作透明度。
第三,推进干部交流。交流的重点是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以及因工作需要交流的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其中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交流还有具体规定。交流干部原则上能干满一届,一般要提前到位,以利于换届选举。在加大干部交流的同时,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有关规定,注意保持班子的相对稳定和本地干部与交流干部的适当比例。
问: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在政策方面与上次换届相比有哪些特点?有什么新的要求?
答: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在政策方面与上次换届相比,有一些新的特点和要求,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进一步扩大了党内基层民主。一是在人事安排方面,对现任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对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推荐提名;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事业编制干部符合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二是在党代表的条件和推选方面,要求在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较强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的能力,能够带头创先争优的党员中产生党代表;改善代表结构,注意推荐致富带头人、实用技术人才和专业协会负责人;基层一线代表(指除乡镇机关干部以外的代表)比例不得低于60%;提倡采用“两推一选”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三是在选举方面,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通过书面述职、回答提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改进划票、投票方式。第二,改进换届的会议形式。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乡镇,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的乡镇,可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下但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乡镇,经县(市、区)党委批准,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乡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至少安排1天时间。要组织代表对工作报告进行认真讨论。第三,在乡镇干部配备上,要求在一个县(市、区)的范围内,乡镇党政正职中一般各配备1名女干部;每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应配备1名30岁以下的干部和1名女干部。第四,开展满意度测评。乡镇党委换届结束时,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党代表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各县(市、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问:中央对换届工作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请介绍一下具体内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是换届工作的具体参与者,我省在这方面,有没有出台相关的纪律规定?
答:“5个严禁”是指: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17个不准”是将“5个严禁”细化和具体化为17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是: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5个一律”是指对违反“5个严禁”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具体规定是: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要求,同时也根据中组部提出的组工干部“十严禁”规定,省委组织部制定了我省换届工作中组工干部“三严守、六不准”的纪律规定。“三严守”,是指严守用人标准、严守选拔程序、严守监督制度,“六不准”是指不准封官许愿、不准替人说情、不准跑风漏气、不准信谣传谣、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收礼吃请。我们印制了换届纪律“提醒卡”,时刻警醒组工干部不碰“高压线”,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提供坚强保证。
干部群众如果发现换届中的违纪行为,请及时向各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反映。省委组织部的举报电话是:(0931)12380-1,举报网站是:www.gs12380.gov.cn。各市(州)党委组织部门的举报电话是区号+12380。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实行对受理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从快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要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