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 刘永富
现行《信访条例》颁布五年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深入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确定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蓝图。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省“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我省人民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意义深远。为此,我们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进一步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把信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来研究,当作民心工程抓落实。
首先,要正确认识群众信访。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的凸显期,全省社会在总体和谐稳定的情况下也呈现出矛盾多发的态势。信访问题实质上是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主要表现为经济利益和民生问题的诉求,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群众信访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的表现,也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一定意义上讲,能否做好信访工作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考验,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的考验。我们一定要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发现薄弱环节、检验工作、改进工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作为掌握群众思想、了解群众愿望、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渠道来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首先应把思想统一到这些基本判断上来。
第二,要真正落实工作责任。实践证明,落实责任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所在。一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民情渠道不畅、工作责任不落实、矛盾上交的问题。说到底,就是问题该由哪一级解决,哪一级就负责处理,不能把应由当地和本级解决的问题推来推去;属于哪个行业和部门的问题,就由哪个行业和部门主动上手,不能把应由本行业、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来推去。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以及领导干部下访等有效工作机制,认真负责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本地、本部门的主要领导应当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督办,做到像抓经济工作一样抓好信访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
第三,要认真解决信访问题。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根本性措施。对每一件群众信访问题,不管有理还是无理,我们都应区别情况、分类施策,认真负责地对待、依法按政策解决、实事求是地答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能突破法律和政策规定,不能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新的矛盾。要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教育引导、听证会商、民事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要加强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严格的督查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要进行审查评议,评判是非对错,找出问题症结,提出评查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对已经办结的事项,要直接回访当事人,了解问题处理是否到位、思想疏导是否到位、生活帮助是否到位,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第四,要切实加强源头预防。源头预防是解决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在解决现有问题的同时,在治本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和问题的产生。要通过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事中妥善处理上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通过落实各项利民惠民政策,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克服困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使发展成果普惠于广大群众、特惠于困难群体,减少信访问题。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防止因政策不连续、不衔接、不平衡引发新的矛盾。要探索实行重大决策事项信访评估制度,特别是在出台涉及“三农”、企业改革、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时,尤其要重视信访评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第五,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规范信访秩序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条件,也是保护公民信访权利的重要保障。在信访活动中,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统一的。任何人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行使诉求主张的同时,必须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不能凌驾于国家和人民利益之上,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能损害正常的社会秩序。这就是常讲的“有理不能违法上访,无理更不能违法上访”。因此,我们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积极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维护信访秩序的有关规定,宣传信访工作规则,把思想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全过程,教育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以理性的形式表达意见和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解决问题。同时,要严格把握正常上访和违法上访的政策界限,实事求是地分类处理,对一般性的非正常上访,教育疏导在先。对极少数别有用心、以上访为名借机闹事、不听劝告和警告的违法人员,要坚决依法处置,清除“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