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武成,男,汉族,1953年5月生,甘肃庆城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专业。
1972年2月,兰州市公安学校学员;1972年7月,兰州市公安局民警、政工科干事、团总支书记;1975年9月,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1983年11月,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1984年9月,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党政干部处干事(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兰州大学夜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1986年12月,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级组织员、副处长;1993年6月,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正处级组织员;1994年2月,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1996年8月,金昌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1998年9月,金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9年4月,金昌市委副书记、市长;2000年12月,金昌市委副书记(主持市委工作)、市长;2001年2月,金昌市委书记、市长;2001年3月,金昌市委书记(1998年9月至2001年6月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05年3月,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06年2月,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8年1月27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甘肃省副省长。
党的十六大代表。第十届、十一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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