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安排部署“猎鹰”行动第二战役
百日追逃“猎鹰”行动第一战役取得重大战果
自2007年9月14日省公安厅部署开展百日追逃“猎鹰”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多策并举,协同作战,迅速掀起百日追逃“猎鹰”行动的高潮,使我省的追逃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截至去年底,全省公安机关共抓获各类逃犯3270名,比上年同期增加216.7%;抓获外省逃犯591名,比上年同期增加579.3%;抓获命案逃犯208名,比上年同期增加84.1%;抓获历年逃犯220名,比上年同期增加340%;其中抓获部级逃犯2名、省级逃犯31名。通过追逃破获各类刑事案3400多起,有力的打击了犯罪分子,有效地消除了社会隐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赢得了全省人民的称赞。
全省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猎鹰”行动中树立追逃工作人人有责的理念,将追逃任务落实到各办案单位、具体到每一名民警身上,强化追逃“一盘棋”的思想,打破地域、警种界限,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整体作战。2007年11月10日, 省公安厅接到公安部要求协查河北省系列强奸案件犯罪嫌疑人姜永生的紧急通知后,李宗锋副厅长迅速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追捕领导小组,调动酒泉、嘉峪关、兰州、定西、天水五市1000多名警力,打破警种地域界限,设立盘查卡点30余处,全面开展清查、堵截、围捕工作,仅用13个小时就将部督案件在逃人员姜永生成功抓获,受到了公安部和河北同行的赞誉。
在行动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逃犯容易出没的地方加强检查和清查,加大对旅馆业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对住宿人员和暂住人口实名登记;同时,把发动政治攻势与深入细致地做好在逃人员亲属思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刑侦部门把省厅确定的部省级通缉督捕、涉黑涉恶、命案、信访案件以及其它重大刑事案件在逃人员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六定”措施(定领导、定对象、定警力、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全力抓捕在逃人员。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在办案中发现被抢价值1万余元的受害人“陈锋”未报案,并在案发后将住房低价卖出不知去向的情况后,见疑不放,赴陕西等地开展查证工作,历经一个多月,将2005年在陕西盗窃运钞车的公安部B级通缉逃犯谭建社成功抓获。
为确保百日追逃“猎鹰”行动取得实效,省公安厅对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进行排名通报。猎鹰”行动结束后,对排名全省前三名的市州公安局分别给予50000元、30000元、20000元奖励。对排名全省前列的县市区公安局局长个人记功。对抓获部级、省级通缉督捕、命案、外省、本省外逃犯的人员分别给予10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为全国、全省“两会”和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省公安厅决定,在已经全面完成百日追逃“猎鹰”行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乘胜追击,再决战一百天,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百日追逃“猎鹰”行动第二战役。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要通过开展“猎鹰”2号集中清查追逃行动,强化对社会面的巡逻防范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打防控体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抓获一大批逃犯,遏制社会面犯罪尤其是“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确保全省“两会”和春节期间社会治安平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何挺在部署“猎鹰”行动第二战役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组织开展百日追逃“猎鹰”行动的同时,要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 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街面,做到点、线、面相结合,车巡与步巡相结合,加大巡逻盘查频度和密度,及时发现、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机动车交易市场、手机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典当行、农贸市场、废品收购站点等场所和行业的控制,发动业主配合公安机关控制赃物,以物找人破获案件。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堵塞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要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中小旅馆、网吧、洗浴场所等高危人群居住、活动场所的管理,从中发现犯罪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全力维护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确保全国、全省“两会”的顺利召开。
二00八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