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于7月6日至9日在甘肃省博物馆和兰州体育馆举办,现将会期街区广告发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形式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街区广告发布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犤2007犦60号)和《第十四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街区广告实施方案》,6月10日至7月25日兰州市内主要街区的临时性广告发布,由省、市兰洽会办公室共同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二、发布区域
1.主要发布点:甘肃省博物馆(投资洽谈馆)、兰州体育馆(商品贸易馆)、盘旋路什字、东方红广场(主席台、广场草坪、绿化带周边)、火车站—高速公路收费广场、盘旋路—广场西口、广场西口—西关什字、省政府—南关什字—白银路口、西关什字—广武门(张掖路沿线)、西关什字—小西湖、小西湖—西站什字、北滨河路等线路。
2.分会场展区:西北物资市场、兰州西北汽车商城、产权交易、科技专业展、药交会分会场,会场内外由承办单位负责。
三、广告宣传形式
主要以灯杆飘、吊旗、气球、拱门、展板、充气柱、彩虹桥、水座广告旗、路标广告等形式,突出装饰性、观赏性,营造节会氛围。
四、广告招商
有发布广告需求的单位,广告公司及展览装饰公司,请与6月20日前向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审批后向社会开展广告招商。凡从事兰洽会广告招商的有关单位均需持有第十四届兰洽会组委会的正式函件(复印件无效)招商,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无权在上述区域和时段内发布街区临时性广告,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时间安排
即日起,需在按划定区域发布广告的单位,请到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广告组进行咨询和领取确认表,街区广告发布期为2007年6月15日至7月15日止,共30天。馆内广告发布期为7月4日到7月9日,共6天。兰洽会会刊、证件等印刷类广告即日起招商。
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电话:(0931 )8870352 8873362 8873359
联系人:卢传龙、崔永祥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8号200信箱(昌运大厦)
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