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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黑车”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将被严处 |
(2006-6-1 13:37:17)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人民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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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晨报讯 (记者梁峡林 实习生唐克军) 甘肃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为“黑车”充当“保护伞”的公务人员将受到严厉查处。省上要求各地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这是记者5月30日从省建设厅获悉的。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建设(城管)、公安、监察、纠风等部门共同配合:全面清除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的客运车辆,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工作长效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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