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
督办专报
【2014】第41期【总第348期】
主办: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 教育实践活动 第41期
协办:天 水 在 线 2014年5月23日
【本期目录】
●网民诉求:麦积区东安佳苑向业主乱收费……………….2
秦州区宏达小区开发商三年未办理房产证………3
秦州区天水镇天水村道路硬化未配套水渠设施..4
【网民诉求】
麦积区东安佳苑向业主乱收费
网民“雁过拔毛”2014-5-21留言:住进东安佳苑快四年了,说句心里话,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都很好!但是有下面几点让人也非常气愤: 1、2010年8月交房时业主交了房屋交易税,但这次办理房产证时却硬性又每户收了500元的办房产证的费用,第一期业主有219户!仅此一项就非法获得10万余元! 2、交房时交的2000元押金到现在还未退,就这一项开发商就获得40万元!快四年了还未给业主退还! 3、2009年买的房,快5年了才办理房产证。5年前和5年后有的业主的婚姻情况已发生了变化,如5年前没结婚的现在结婚了,按现的的情况办房产证的话,房子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而那些结婚前买的房子又不想让夫妻另一方拥有房产的业主的房产证如何办理?开法商让开单身证明,相关单位又不开!妻子又不愿放弃房产所有权!这种情况咋办?腿跑断了、假请遍了,房产证还是无法办理,这种情况谁之过?【责任单位:麦积区政府 办理答复时限 2014年6月6日之前】
秦州区宏达小区开发商三年未办理房产证
网民“胖金哥”2014-5-21留言:秦州区住建局:我是秦州区宏达小区7号楼的住户。自我2011年购房至今三年时间,宏达开发商没有为我们这栋楼的住户办理房产证,我们多次向开发商提出疑问,开放商也没有给予合理答复。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办理产权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应当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希望秦州区住建局的领导们可以本着“为民 务实 清廉”的宗旨,契合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对宏达开发商不办证的行为进行严厉调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切实维护我们买房人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秦州区政府 办理答复时限 2014年6月6日之前】
秦州区天水镇天水村道路硬化未配套水渠设施
网民“水渠”2014-5-21留言: 天水镇政府: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天水镇天水村上街到天水中学的水泥路硬化完毕已经快两年了,由于中学的用水量大,两边没有水渠,导致大水流的满路,淹没庄家不说,照这样下去,国家几十万投资的路不到几年就完了,当年政府答应等道路硬化完毕将进行两边水渠的配套设施,怎么不见政府的行动,是不是又要忽悠我们老百姓了,等大水淹到农户家就是修水渠的日子吗,还请政府早日兑现承诺。【责任单位:秦州区政府 办理答复时限 2014年6月6日之前】
报: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各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
送: 县区委、政府、市直部门、县区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