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
督办专报
【2012】第22期【总第120期】
主办:天水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
协办:天 水 在 线 2012年3月29日
【本期目录】
●热点关注:麦积九朝欢乐吧安全隐患需治理......2
●网民诉求:清社公路超速罚款是否合法合理……3
【热点关注】麦积九朝欢乐吧安全隐患需治理
网民“消费者”留言:公安局、消防队、12315:麦积区九朝欢乐吧虽说是麦积区的新型娱乐场所,然而在笔者看来,只是上述部门安全隐患稽查极其不健全而又生意红火的经营消费场所。
九朝欢乐吧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不知道是上述单位的失职还是对老百姓生命的极其不负责任?消防、安全通道、电力应急均存在安全隐患,当笔者问及时,经营者居然说他们以后会陆续落实。试想,九朝欢乐吧已经营业一年有余,然而此安全隐患至今存在,对老百姓的愚弄及官官相护不知道真相在哪里?
消防部门,你们在欢乐吧难道没发现问题吗?工商部门,你们在欢乐吧难道也没发现问题吗?安全——在他们眼里是什么,而在你们眼里又是什么?我要答复,我要落到实处的答复。【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 办理答复时限 2012年4月12日之前】
【网民诉求】清社公路超速罚款是否合法合理
网民“看不惯”留言: 尊敬的马书记,王市长: 我是外地一个客商,前几日去清水考察项目。我从麦积出发沿清社公路去清水县城,没想到开车往返被通知超速罚款1500元,去清水交警队交罚款,告知清社公路8公里处限速30公里,11公里处限速15公里,我很不理解,骑个自行车的速度也都会超速,而且罚款最少500元,多则1000元。在我去交罚款的同时,也有个别司机的车被告知罚款5000多元,其它地方违章也没有罚这么多钱。不知清水交警是创收还是在教育司机,如果是教育,应该在事故多发地段提醒过往车辆或者告知司机此路段有摄像头。不能以罚款作为目的。【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办理答复时限 2012年4月12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