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12 21:01:37) 来源: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打印本页 |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48号),省财政厅《甘肃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建[2012]279号)要求,开发区积极协调市财政局与财政部驻甘肃监察专员办事处,顺利完成了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目前正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阶段,计划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48亿元,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
截止2013年12月21日,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共计5.2亿元,其中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贷款18000万元,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水市麦积支行贷款34000万元。共支付贷款利息3390.39万元,其中支付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1051.53万元,支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水市麦积支行2338.86万元,分别为: 一是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道路工程,付息1474.33万元。二是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1号桥工程,付息748.73万元。三是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渭河堤防、涵洞工程,付息823.02万元。四是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标准厂房工程,付息68.79万元。五是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棠工业园供热项目工程,付息275.53万元。
由于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处在建设的关键阶段,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支出较大,而财政体制刚刚建立,财力严重不足,加之受国家银根紧缩政策的影响,融资难度加大,还贷付息负担沉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对开发区的扶持作用,使之早日发挥效益,起到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甘肃和陇东南地区经济发展的窗口,财政局请示市财政转报省财政厅,将目前已支付的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利息进行 全额贴息,以弥补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严重不足。目前,财政部驻甘肃监察专员办事处正对开发区上报的基础设施项目贷款财政贴息资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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