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一元(生卒年不详),字应乾,号之川,明代秦安县(今甘肃天水秦安县)人。青年时代,跟随其父进京在国子监读书,好学上进,博览群书,深受当时京城著名学者的感染和真传,精于经史,尤长于《礼记》。
正德九年(1514年),荐举进士,授工部都水主事,监闸于济宁(今山东济宁市)。济宁有市宅滩田园囿湖池之利,又位于水陆要冲,交通枢纽,南来北往的船只都要经过这里,因此船只拥挤,交通不畅。历任监闸官无不借机巧立名目,谋取暴利,相沿成习,已成惯例。侯一元到任后,清正自持,一无所取,针对一些官宦奸商横行霸道,目无法纪,扰乱秩序的的弊端,侯一元从规范制度法规入手、规定船闸启闭有时,过往船只必须依次通行,对违反规定者一律依法处置。从此那些官商恶吏再也不敢恣肆横行。于是他们又在暗中威吓陷害侯一元,但侯一元大义凛然,无所畏惧。直言“吾知有国法,祸福非所计也。”侯一元在济宁居职三年,由于秉公执法、不畏权贵、关心民生,因而得到了当地老百姓的称赞。济宁人争相传颂:“自吾闸有主事,未有若侯公者。”离职时当地百姓立碑颂其政绩和品德。
此后,侯一元历任礼部主事、兵部员外郎、郎中,仍然不改本色,秉公办事,刚正不阿,受到同僚排挤,不得已告病回乡。6年后御史推荐侯一元,又被招为吏部验封郎中。任职期间,曾上奏要革除皇亲世萌制度。事未竟而卒于官。人们把侯一元当作名臣看待,他去世后,南海(今广州)人霍韬为他撰写墓志铭,蒲田人林文俊为他撰写墓表,都以没有重用侯一元而惋惜。侯一元著有《北堂文钞》,共160卷。 (《天水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