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防(906~963年),字修己,并州寿阳(今山西晋中)人。他性情沉稳,遵守礼法,好学,善为诗。建隆二年(961年),出任秦州知州。时秦州为宋边境地区,多有西夏部族居住,其人不尊汉地礼法,多生是作。高防知秦州后加强治理,渐使其旧风俗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变。
当时秦州西北的夕阳镇(今新阳镇)树木葱郁,多产良木。但其地归属西夏部族所据。高防设立了采造务(专门负责采办各种朝廷所需要的工程材料),将西夏部族驱逐到渭河以北,辟地数百里,并在要地构筑堡寨屯驻上兵,募集劳役300人,在夕阳镇一代采伐木材,每年都有大量的木材运往开封等地。
高防逐西夏人而采木的行为引发西夏人的极大不满。西夏人尚波千等曾率诸族千余人,涉水渡过渭河,夺取宋人木筏(当时是将木材捆扎成筏,然后顺渭河而下)并攻杀北宋士兵。高防率兵出战,俘虏了47人押献京师。高防反击虽然取得了胜利,但是宋太祖出于边境长期稳定的考虑,不但没有惩罚西夏人,反而召见其首领,还赏赐他们锦袍、银带等物品,将他们全部遣还回秦州。之后,宋廷停止秦州采办木材的事务,任命吴廷祚为秦州节度使,高防归朝后任枢密直学士,后复出为凤翔知州。
高防于乾德元年(963年)卒,时年59岁。宋太祖甚是痛惜,知其一生清白,家无余财,于是除了增加抚恤外,殡葬所需的费用等均有官府供给。 (《天水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