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金海主持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草案)》九稿进行了讨论修改,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县政府副县长马永平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后,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合宪性审查,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形成九稿。会议要求,下一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起草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到制定条例对保障基本民生福祉、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性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务求立法实效。必须坚持深入一线调研,广泛听取乡镇村社、供水单位及农村用水户的真实诉求,锁定供水设施建设维护薄弱、管理权责边界模糊、水源保护压力大等关键问题症结,确保制定的条例具有明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补齐短板,筑牢制度屏障。要敢于直面问题,聚焦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应急保障能力、水质监测常态化、水源地长效保护等核心环节,深入剖析制度缺环,构建责任明确、监管有力、保障到位的闭环体系,严防出现法规盲点与监管“真空”。要字斟句酌,确保立法严谨科学。以更加精益求精的态度对条例草案进行打磨,充分论证,优化表述,确保内容成熟、逻辑严密,使其真正成为保障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供水服务水平的坚实法治基石。
(新闻来源:张家川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马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