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金海主持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副县长马永平出席会议。会议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草案)》第六稿进行了讨论修改,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起草小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对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各司其职、齐心协力、高质量推进此项立法工作。要严格遵守上位法相关规定,在条例框架、文字内容上要遵照上位法,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相应条款,使制定的条例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文字表述准确恰当,符合立法技术规范。要稳步推进每一项立法流程,使每一个立法环节都能取得实效,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确保制定的张家川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目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已完成前期调研论证、形成初稿及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等立法流程,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修改形成第六稿,完成了阶段工作任务。
(新闻来源:张家川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马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