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金海主持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县政府副县长马永平出席会议。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起草小组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审定了张家川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立法流程,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初稿)进行了讨论,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起草制定张家川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对规范农村供水管理、切实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起草小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立法的重要性,从推进依法治县的高度、全县农村饮用水战略安全的高度,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要严格遵守上位法相关规定,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体现前瞻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立法流程,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力求工作务实高效。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认真讨论、反复修改,确保全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起草工作按程序扎实推进。
(新闻来源:张家川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马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