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金海主持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标志着我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正式启动。副县长马永平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相关条款,宣读了《关于成立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起草小组的通知》。
会议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制定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的重要意义,通过立法加强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要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机制,靠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严格按照立法流程和工作推进计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做好立法各项工作。要突出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在立法过程中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相关立法好做法,确保我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顺利推进,为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新闻来源:张家川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马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