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金海主持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草案)》第十三稿,并就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县政府副县长汪建全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第五次小组会议后,《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草案)》在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又先后组织部分专家、立法顾问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居民代表召开了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同时征求了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综合研判各方修改意见,对《条例(草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第十三稿。
会议要求,立法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围绕做好地方性法规质量标准和要求,对条例草案的体例结构、条款设计、逻辑关系、文字表述等认真把关,修改完善,力求把创制性立法的内容、解决全县供热用热实际问题的内容和贯彻保障上位法的内容作为这次立法的重点。同时,要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衔接沟通,及时协调解决立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按程序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并报县委进行审查,争取《条例(草案)》早日颁布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及立法工作起草小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新闻来源:张家川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马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