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民族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族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魏雄志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审议了《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对条例(草案)逐条审议。民族法制委员会认为,《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不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甘肃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指导性和操作性强,内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交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
(来源:张家川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