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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对张家川县《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图)
(2020/6/22 11:07:15)  来源:张家川县融媒体中心  打印本页

  6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秘书长张建昌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张家川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委常委景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晖,张家川县领导李肖锋,徐志强,妥保平,马创成一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张家川县天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川镇博研梅花鹿养殖场、张家川秦岭细鳞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马鹿林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交流探讨、调阅资料,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张家川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工作等情况,并就如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提出建议。

  检查组对张家川县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要切实抓好法规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执法管理体制,落实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场的监管,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要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摸清全县人工繁育养殖野生动物数量、经营场所等,进一步强化管理,坚决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切实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守住生态安全底线。要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全体公民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了解,张家川县域内森林资源丰富,林内生长着各类野生动物、植物。为保护好这些动植物,张家川县每年在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100幅,张贴发放宣传画册2万余份,在重点路段树立永久性宣传牌10面。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进行正面宣传,积极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截至目前,全县森林公安共办理非法猎捕国家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1处、处理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案1处,刑拘4人。林业和草原林政部门办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5起,共收群众送来救助的各类野生动物7只,送往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2只,放生5只。今年,开展执法检查56人次,开展执法联动11次,检查农贸市场10次10家。

(天水在线编辑:马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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