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川县河峪摩崖石刻被国务院依法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是继我县马家塬遗址后,又一处国保单位。
河峪摩崖石刻,位于甘肃省张家川县,距县城35公里。摩崖略呈不规则梯形状,崖面打磨不甚平整,高约200厘米,宽约150厘米,距地表65厘米。额刻仅存一“汉”字,字形相对较大,正文阴刻十五行,字径约6厘米。文字介于篆书向隶书的转化阶段,主要记述了汉阳太守刘福生平政绩,以及主持修复陇道的事迹。该摩崖石刻为研究秦汉史、古代交通史以及羌、汉民族关系史和我国东汉时期张家川县政治、经济、文化方面提供了重要资料。
河峪摩崖石刻刻于东汉桓帝和平元年(150),是甘肃省境内最早的一处摩崖碑。1987年7月在全国第二次文物普查时发现,具有较高的历史、考古和艺术价值。1988年摩崖石刻被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经多方筹措经费,加大保护,减少了风雨侵蚀和人为破坏,并聘请专人常年负责看护工作。2016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来,县上高度重视保护工作,多方给予支持。2018年县上组织召开的东汉摩崖石刻研讨会提升了河峪摩崖石刻的研究和保护水平。
此次国务院公布的国保单位中,石窟寺及石刻共计39处,其中含我县河峪摩崖石刻。河峪摩崖石刻的公布,又成为我县对外宣传的一张重要历史文化名片,对进一步传承保护文化遗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