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天水新闻>>张川>>正文
张家川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图)
(2017/4/25 22:22:29)  来源:张家川县新闻中心  打印本页

  4月25日,张家川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肖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璟、米文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周志学及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李少龙、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领学了《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暂行规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前学法制度》(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

  第二次全体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通过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通过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暂行规定》;通过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通过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会议对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现场测评,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审议意见。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党政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切实树牢“一号工程”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攻坚克难,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要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识别扶贫对象的精准度;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精准扶贫工作的针对性;要精准补齐短板,大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培训力度,全力提升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水平;要完善保障机制,凝聚精准扶贫合力。

摄影相关图片
聚焦即将消失的乡村记忆(图) 烟铺樱桃花开朵朵(图) 清水烩牛肉(图) 伯阳镇“十里桃花”(图) 天水有个“杏花村”(图) 清水扁食(图) 天水白娃娃王姜乐被(图) 木雕(图) 双玉兰堂的千年玉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