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天水建设采风活动”主题之五
走进张家川:民族区域自治拓展法治天水建设实践领域
(5月9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清真西大寺的农家书屋里信教群众正在接受法制培训。 近年来,张家川县坚持开展送法进宗教场所活动,促进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宗教活动。两年来,共举办宗教人士法制培训班4期,培训开学阿訇280人次、政协委员100人次、寺管主任160人次,促进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依法有效开展民族区域自治,全面贯彻落实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是我市唯一的民族自治地方。多年来,该县围绕“深化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张家川”的总体目标,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领域积极回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依法有效开展民族区域自治的各项实践中丰富了法治天水建设的内容,拓展了法治天水建设的空间。随着法治天水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化,以依法开展民族区域自治为主要特色的法治张家川建设工作必将更加有效和充满活力。
(胡川乡王安村村民调解现场)
(县信访局依法化解矛盾)
(县民政局中街社区接待来访人员)
(县国税局法制宣传室)
(县司法局制作的有关“六五‘普法知识宣传册)
(县司法局制作的有关“六五‘普法知识宣传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