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武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德银、副主任李燕玲分别主持第一、第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骆育喜、李忠平、郭海涛等2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莉娜,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少华,县监察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全县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人民法院优化全县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全县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的审议意见》(草案)、《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优化全县营商法治环境工作的审议意见》(草案)。
(新闻来源:武山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马文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