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至12日,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华带领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政府办、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先后深入鸳鸯镇鸳鸯村、砚峰村和洛门镇旱坪村、塔麻村,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就《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
检查组强调,人民调解工作,是新形势下的思想工作、群众工作、社会工作和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法》,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构建以乡镇人民调解组织为主导,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纠纷信息员为外延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要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 “三调联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认真学习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人民调解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