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武山县采取“三项举措”大力开展河道整治,严厉打击河道“五乱”现象及无证偷采等违法行为,规范河道秩序,确保汛期行洪安全。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武山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武山县河道采砂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的职责做了明确划分,靠实了工作责任。抽调公安、水务、环保、国土、电力、安监等成员单位联合执法,深入实地,检查砂场、工程施工单位、个人采砂作业现状,严厉打击违法侵占河道、依法清理河道障碍,坚决制止乱搭乱建、滥采、乱倒等违章违法行为。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对全县重点河道进行摸底排查,一方面对在河道内乱搭乱建行为进行整治,重点对县内重点防洪区河道内未经许可、私自违法打井、修建永久性建筑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劝阻,并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拆除的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清除河床内阻水障碍、拆除违章建筑。对于不自觉自行拆除的,依据《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另一方面对河道乱采乱挖进行整治,重点对采砂危及防洪安全、采砂量较大、群众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采砂河段,就无证非法采砂场、不规范的采砂场及采砂区域河道进行整治,督促砂场认真清理回填采砂机坑和因采砂形成的废渣弃料,对不符合规划的砂厂依法强制拆除。同时,对河道内影响河势稳定的垃圾、砂堆和违章建筑,责令限期清除,以保证河道行洪安全畅通。止目前,共投入机械设备21台次,依法拆除河道违规建筑1处,回填土方13.5万立方,清理砂石料6.3万立方,恢复河道3.8公里,消除安全隐患5处。
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将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河道整治的执行情况纳入督查督办范围,跟踪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非法采砂查处不力、专项整治走过程、引发群体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对在整治活动中发现公职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参与采砂经营等违法违纪的,将严肃查处。同时,由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河道采砂集中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整治成效,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县、乡政府总负责,水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使全县河道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