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1日,县长刘长江主持召开了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解决几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
一是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设事宜。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会议在认真分析研究目前我县城镇居民住房条件、住宅布局等现状的基础上,决定在县城渭北新区安居园小区以北、27#路以南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规划面积22.91亩。会议要求,县国土部门在一周内完成征地工作,建设、房管部门尽快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建成后,由房管部门把关,全部出让或租用给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使用。
二是城关第三小学和大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设事宜。随着城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新增1.2万城镇居住人口,新建一所小学势在必行;随着劳务产业的稳步发展和用工单位对劳动技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就业培训任务逐年增大,建好大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将有利于实现其与县职校的优势互补,为全县就业培训工作做出贡献。会议决定,在渭北新区建设城关第三小学,占地13.55亩,容纳24个教学班,待27#路建成后,适当向北扩展,最大限度解决城区,特别是渭北新区孩子上学不便的问题;在渭北教育功能区选择4.32亩土地建设大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会议要求,由县教体局牵头,按照建设环境优美、布局科学、风格独特的城区一流小学的要求,搞好城关第三小学规划设计及项目前期工作,尽快立项申报和启动建设;大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建设要按照渭北教育功能区要求,统一规划。
三是贫困少年儿童救助事宜。我县贫困少年儿童,特别是失去双亲、单亲抚养、残疾家庭的贫困少年儿童为数不少,对其实施救助非常必要,也是社会各界应尽的义务。为此,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武山县贫困少年儿童救助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程序、组织管理等内容,决定在全县范围建立贫困少年儿童救助制度,有效保障未满16周岁贫困少年儿童的基本需要,实现和谐发展和社会公平。
四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建立这项制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着眼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搞好相关制度的统筹协调。为此,会议认真研究并讨论通过了《武山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确定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统筹层次、统筹标准等内容,同时对参保资格认定、登记手续、基金征缴、医疗服务、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等具体事项提出了严格要求,将有效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将进一步加快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尽早实现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及学生在内的所有人员基本医疗保障的全覆盖,有力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五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事宜。我县残疾人数量多,困难程度大,残疾人的总体生活水平较低,加之,残疾人在生活中的竞争能力弱,需要大力帮扶和关爱。为此,会议对《武山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初稿)进行反复讨论、研究,从康复、扶贫、就业与社会保障、教育、维权等方面明确、细化了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确定了今后五年扶持353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已解决温饱的稳步提高经济收入,实现全县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加快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大力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142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扶助工作,并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50户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帮助残疾人全部纳入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范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对2500名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规模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