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信息互通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畅通三方衔接沟通渠道,构建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行政复议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共同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为法治天水建设“聚合力”。
《意见》共11条,从制定的依据、坚持的原则、案件信息通报的范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化解争议、诉源治理、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意见》指出,全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法、检、司三方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对相关案件信息实行每季度末通报制,法院、司法局向检察院通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信息,检察院向法院、司法局通报涉及申诉案件较多的行政违法信息。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常态化机制,联席会议由法、检、司三方轮流主持召开,通报重大个案情况、法检司衔接工作情况,分析全市行政违法的特点规律,共同研究解决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中的困难问题。建立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业务培训协作机制,通过联合举办研修班、相互邀请参加同堂培训、召开业务工作会议及专题授课等方式加强沟通协调,共享培训资源,形成统一司法理念,提升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新闻来源:天水市检察院 转载:马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