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委托开展农药经营单位申请验收农药经营许可证实地核查的通知》精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法规科、市植保植检站和相关县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组成核查组,深入秦安、清水、张家川县,对甘肃磐业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兴昌农资经营中心、秦安县润农农资服务中心、清水县神农病虫害防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5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办法》等有关规定,从机构与人员基本情况、场所与设施情况、设备与设施情况、管理制度及岗位规程执行情况等4个方面35个小项开展实地核查。
目前,限制使用农药有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水胺硫磷、氧乐果、灭多威、涕灭威、灭线磷、内吸磷、硫环磷、氯唑磷、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毒死蜱、三唑磷、丁酰肼(比久)、氰戊菊酯、氟虫腈、氟苯虫酰胺等20种,限用农药毒性较高,在蔬菜、瓜果、菌类、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部分禁止使用。
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今年我市大部分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相继到期,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厅工作安排,积极开展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实地核查工作,通过核查强化对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单位监管,提高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依法经营行为,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把好源头关,让老百姓用上放心农药产品,共同打造农资市场良好的经营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权益。
经核查组核查,甘肃磐业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兴昌农资经营中心等3家符合继续申请办理条件,其余2家不符合《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经营门店,县区执法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新闻来源: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转载:马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