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2日,天水市八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和研究地方立法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索鸿宾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城建环保工委、市文明办负责人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草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修订草案)》《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工作办法(修订草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研究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天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布实施准备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聘任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关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工作的报告》等有关情况的汇报。

索鸿宾强调,今年是市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换届后履职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围绕《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加快工作节奏,统筹协调安排,超前部署谋划,及时开展法规草案起草征求意见、立法论证听证等活动,积极做好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准备工作。要发挥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职能作用,把握审议重点,提高审议质量和效率。要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立法调研、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助推我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天水人大网 转载:陶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