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天水市召开2022年长江禁捕、黄河禁渔工作推进会,会议全面总结了2021年我市长江禁捕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全市长江禁捕、黄河流域禁渔执法工作。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区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我市长江禁捕、黄河禁渔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全市水域生态持续恢复。一是充分发挥长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建立稳定、有效、长期的部门协作运行制度,巩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配合、运转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健全网格化执法管理体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自然水域禁渔的通告》(天政发〔2020〕14号)和《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通知》(天牧医发〔2022〕3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自然水域,特别是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鱼类栖息地及交界水域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长江、黄河支流非法捕捞,消除非法捕捞隐患;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开展餐饮行业常态化监管。三是加强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大黄河禁渔、长江禁捕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渔业法》《长江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天水市自然水域全面实施禁渔制度的宣传贯彻,提高遵法守法自觉性,不断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形成共同维护禁捕秩序的普遍共识和良好氛围。四是抓好增殖放流工作,加快渔业生态修复。继续开展“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年内增殖放流各类鱼种220万尾以上。按照水生生物放流管理规定,落实放流苗种采购、公示公证、检验检疫等制度,强化放流后期监管。严禁向天然开放水域投放外来物种、人工杂交种等不符合生态安全要求的水生物种。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生物关键栖息地保护管理,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查审核报批,监督落实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补偿措施。认真落实《天水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长江禁捕、黄河禁渔的有关任务,推进全市水域生态治理修复取得更好的成效。
(来源:天水市畜牧局 转载:康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