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杰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符合法定人数。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杰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有关章节,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天水古城西关片区综合保护与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组关于《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郝觉民作《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晖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郝觉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全面介绍了近年来市监察委员会精准履行监察专责,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整治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教育医疗、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审议意见、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
(颁发任命书)
会议决定接受张栋梁因工作变动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胡志勇为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免去张永刚的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顾应存的天水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琴、索鸿宾、杨永晖、申君明、李焕珍,秘书长杨坤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郝觉民,副市长郭庆祥,市中级法院代院长张志利,市检察院代检察长杨耀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张建杰主持宪法宣誓仪式并监誓)
会议结束后,张建杰主持宪法宣誓仪式并监誓,新决定任命的副市长胡志勇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栋梁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栋梁因工作变动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10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志勇为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名单
(2021年10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永刚的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顾应存的天水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