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杰向新决定任命的市政府副市长韦淳颁发任命书)
(新决定任命的市政府副市长韦淳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8月31日,天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赵四辈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韦淳为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姚海清的天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免去王新强的天水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